八里雙屍案 媽媽嘴賠6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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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應連帶賠償死者陳進福的家屬共新台幣631萬元。

全案緣於媽媽嘴咖啡店前店長謝依涵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年5月判謝依涵死刑,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

民事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兩名股東等4人連帶求償578萬元,法院二審3月間判決改判呂炳宏等3人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元。

至於死者陳進福的兩個兒子也向謝依涵、呂炳宏、兩名股東等4人連帶求償1031萬元,一審法院判謝依涵須賠償631萬元,呂炳宏及兩名股東免賠;其中謝依涵部分未上訴確定。

呂炳宏及兩名股東免賠部分,經上訴,高院今天宣判,認定呂炳宏等人仍免賠,但謝依涵的僱佣人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疏於監督,因此媽媽嘴企業有限公司應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元,全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