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誤闖台灣 霧隱號四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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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小型遊艇「霧隱號」在漢光演習的敏感時分擱淺桃園沙崙海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周內火速偵結,以查無刺探軍情、窺探國防機密等證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刑法,將未經許可入台的陸寧、石堅、蘇黔龍和提供定位等協助的王睿起訴。
「霧隱號」案21日開庭,蘇黔龍等人翻供說並未2次出海,強調是中國泛藍聯盟成員,在大陸遭毒打、迫害才決定逃離,多個人權團體到場聲援、聽庭,強調是人權問題,無論4人將來有罪或無罪,我們政府都不應把人遣返回中國,造成「羊入虎口」。
桃園地院昨開庭隔離訊問,蘇黔龍翻供說,當初只是為了要讓在台灣留滯等待接應的王睿安心,才會捏造8月5日自山東省煙台市出港遇颱風到福建避難,實情是9月8日才從福建出發,3人卻大暈船,還兩度遇到海巡署登船檢查,他們請求入台,卻因沒進入台灣領海也沒違法物品遭驅離,最後船身失去動力在海上漂盪,10日擱淺在沙崙海岸,強調登台並非在計畫之內,目標是要到關島尋求政治庇護。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人民民主陣線鄭小塔等人權團體都率眾到場聲援,楊憲宏對案情樂觀,並以同案不起訴被告楊羅旖旎,案件起訴後遭迅雷不及掩耳速度遣返,轉往泰國拿到聯合國難民署難民證,印證在台4名被告也是難民,國家應該要善待這群被迫害的人民。
審判長翁毓潔裁定4人每人10萬元交保,責付律師魏千峰,每星期五上午10點到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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