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替大學眼科代言 患者自認手術失敗提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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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主持人吳淡如在大學眼科施作老花近視雷射,診所利用她的成功案例當宣傳,吸引患有白內障及老花的孫姓男子上門求診,術後孫男雖治癒白內障,但卻自認老花沒改善,他質疑吳淡如廣告說法不實,怒控吳淡如詐欺,並對診所院長及執刀醫師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今將吳淡如等3人不起訴。


前年底至去年初,年約50歲的孫男被吳淡如代言的廣告吸引,為解決白內障及老花的宿疾,到大學眼科忠孝店求診,進行白內障及屈光手術,他術前對於吳淡如在廣告中,強調「老花、近視、散光、遠視,一次解決!」的廣告詞深信不疑。

未料,孫男術後雖已解決白內障的問題,但他自認雙眼視差變大,老花程度比術前嚴重;此外,他發現吳淡如是在其他間大學眼科開刀,而非在他求診的忠孝店,但忠孝店卻有吳淡如的廣告,他自認被騙,因而對吳淡如、忠孝店院長及執刀醫師提告詐欺及業務過失傷害。

檢方調查,孫男術後已解決白內障宿疾,且雙眼視力從術前的0.2,進步成術後右眼0.5至0.8,左眼0.3至0.6,認為孫男所稱術後雙眼視差變大,老花沒改善等說詞,為其主觀感受。

檢方認為,孫男術前簽具的手術同意書上,均有詳細說明任何可能發生的手術風險,孫男自行評估手術風險後,仍同意簽下同意書進行手術,認定診所院長及執刀醫師不構成業務過失傷害。

此外,大學眼科屬於連鎖診所,吳淡如雖未在孫男求診的忠孝店動手術,但她確實曾在其他大學眼科體系的連鎖診所求診,認定吳淡如、忠孝店院長及執刀醫師不構成詐欺。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