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中聯24億 林鴻明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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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一○一董事長、前宏國集團副董事長林鴻明,去年甫因掏空金尚昌開發遭判刑。調查局追查又發現,林在中聯信託董事任內涉虛設資產公司,以低價向中聯信託買回宏國關係企業留下的不良債權,造成中聯信託損失24億元,昨約談林等23人,漏夜偵訊,林鴻明裁定500萬元交保。

林鴻道出海 將另行傳喚

檢調懷疑時任宏國副董事長的林鴻道和哥哥林鴻明共同掏空中聯信託,原計畫約談兩兄弟,而林鴻道現為中華奧會主席,昨正好駕帆船出海,檢調聯絡不上,僅林鴻明到案,檢方將等林鴻道歸國再傳喚,全案朝違反銀行法、證交法背信罪偵辦。

林鴻明涉金尚昌案判刑

林鴻明是宏國集團創辦人林堉琪、林謝罕見長子,因林家自新北三重、蘆洲一帶發跡,被稱為三重幫。林鴻明深夜被移送北檢時被媒體問是否掏空,笑說「沒有啦」、「都是子虛烏有」、「我坦蕩蕩,相信自己的人格」。

林鴻明以「融資套現、低價贖回土地、土地開發豪宅」3階段掏空金尚昌,去年一審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等罪,重判9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

坑中聯信託 23人遭約談

檢調指出,宏國集團曾為中聯信託大股東,林鴻明因此擔任中聯信託董事。2003年至2007年間,宏國集團關係企業原林開發、國邑建設、林肯建設陸續向中聯信託貸款,或擔任連帶保證人、提供土地為擔保品,自中聯信託取得近百億資金,日後卻未如期還款,讓貸款變成不良債權。

北檢表示,林鴻明利用擔任中聯信託董事之便,勾結財務人員,安排人頭資產公司參與不良資產標售,先後將原林開發、宏冠建設等11戶貸款戶、國邑建設等9戶借款戶及林肯建設等10戶不良債權,陸續以低價賣給內定的資產公司,林因而得以取回原提供擔保的土地開發建案獲利。

辦案人員形容,林鴻明的手法宛如「到賭場賭輸1000萬元,卻找黑道喬成100萬元」,向中聯信託貸款後賴帳不還,再安排資產公司以低價買下不良債權,每次來回套利數億元,卻讓中聯信託被騙走24億元的債權,損失慘重,檢調昨約談林鴻明等23人。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